“知识产权” VS “知识霸权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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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DONEWS某篇回复中看到这句话,觉得非常有感触“……把知识产权和知识霸权的界限弄清晰……”。借题发挥,对“知识产权”和“知识霸权”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。
总的来说,我认为“知识产权”应该受到保护,“知识霸权”应该受到牵制(注意是牵制不是限制或者打击,因为有的时候对知识霸权的界定非常困难)。 国际、国内对“知识产权”的保护,其主要的目的不外两点:1、保护知识产权的劳动者享受其劳动带来的利益的权利;2、鼓励更多的人发挥起创造性,推动社会(产业)的发展。
而保护“知识产权”必须有一个度,否则就必定与其出发点相违背,而成为“知识霸权”,其表现为以下特征:1、利用“知识产权”的保护,产生对某个行业的垄断,而谋取暴利;2、利用“知识产权”的保护,阻碍他人根据自己的知识产权进行在创造;
而“知识霸权”必定产生的后果就是,“知识产权”的所有者获得了大大超过其应当得到的利益的利益。“知识产权”的所有者对知识产权的垄断阻碍了社会、或者其所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。阻碍了其他人的创造力。
举一个假想的例子来描述什么是“知识产权”,什么是“知识霸权”。
高通公司在CDMA方面拥有非常庞大的专利,这就是他所拥有的知识产权,这些产权为高通公司获得了巨大的收益(也为很多专业搞技术开发的公司,看到了希望)。
1、如果高通公司利用法律法规对“知识产权”的保护,合理的对使用其专利技术的产品、技术收取一定的专利费。推动CDMA的进一步发展。那么我们说,他是“知识产权”
2、如果高通公司利用法律法规对“知识产权”的保护,肆意的决定高额专利的使用/转让费用,或者通过“知识产权”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,利用各种手段阻碍他人从事相关的研究。(比如说,他因为TD-SCDMA中使用了其部分专利,就要求TD-SCDMA交付天价的专利费,否则就不准其商用)。那么我们说,他这就是“知识霸权” 本文出自 “网络新势力” 博客,转载请与作者联系! 本文出自 51CTO.COM技术博客 |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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